一、车辆不过户发生事故原车主承担责任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13号)、《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法释[2000]38号)和《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2000]民一他字第32号)等三个司法解释,都包含了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精神,特别是上述第三个司法解释规定得更为明确清晰:“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相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他规定调整。”从上可见,车辆买卖未过户是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而且物权又发生了转移(即车辆已实际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控制车辆的行驶,也不能支配车辆的营运,更不能从车辆营运中获得利益。同时,原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无法防范控制,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与致人损害的后果也没有任何因果关系。车辆买卖未过户不必然导致交通事故责任的发生,所以要原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没有依据的。
二、车辆不过户如何上牌
车辆不过户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更换车牌的。但是,如果是因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而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则应该更换车辆号牌。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由原车管所收回号牌和行驶证,到转入地的车管所在办理转入手续后核发新的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三、不过户车辆的风险
不过户车辆的风险对于买卖双方是不一样的:
1.对卖方来说的风险如下:
(1)车辆产生交通违法,如新车主不去处理,原车主名下会一直处于车辆“违法未处理”的状态。
(2)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新车主未按相关规定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或者新车主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机动车年检,车辆被强制报废,那么,原车主名下会存在“逾期未报废”车辆。
(3)原车主在法律上依然是车主,一旦车辆发生事故,原车主可能需要承担车辆未过户的连带责任。
2.对买方来说有如下风险:
(1)原车主如有经济纠纷或因家庭关系纠纷产生诉讼,法院可能会将其名下车辆全部查封。
(2)车辆再次转手交易可能导致无法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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