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过当是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即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另外,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一、什么叫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起因条件:必须存在现实危险,即危险的现实性;第二,时间条件:危险正在发生,即微信具有紧迫性;第三,意思条件:针对行为人的避险意思,即行为人要认识到自己是在为了挽救合法权益而进行紧急避险;第四,补充性条件:避险手段只能是最后的补充性手段;第五,限度条件:避险手段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原则上,紧急避险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都有哪些
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如下:
1、自首的罪犯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聋哑人或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是犯罪准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
三、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情节有什么
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情节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十四岁以下十八岁以下的人犯罪,七十五岁以上的人过失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紧急避险或者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当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中止犯不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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