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实收资本的途径具体如下:
1、通过投资者增加投入增加资本;
2、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的方式;
3、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
4、将盈余公积转为实收资本的方式。
企业增加资本的途径有:
1、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或股本时,账户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为实收资本时,借记“盈余公积金”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均属于所有者权益。折算为实收资本或股本时,如果企业是独资企业,核算比较简单,可以直接结转;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各股东的股权按原出资人持有的股份比例增加;
3、所有者(包括原企业所有者和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金,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定期股权投资”,记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增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增加实收资本应具备的条件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度,要求企业的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相一致。不论企业属于何种组织形式,是国有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正式投入生产经营后的一定期间内,都应按注册资本筹足实收资本。以后企业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必然引起实收资本的增加,使其超过原注册资本。企业增加实收资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应符合下列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三年之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5)经股东会议决议,同意增加股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6)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如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还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二)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形成股东会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
企业具备以上条件才能增加实收资本,包括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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