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如果情节比较轻微的,得到对方谅解的可以撤案,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刑事案件和解后,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但犯罪情节比较重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是不能撤销的,但可以对犯罪分子减轻、从轻处罚。如果是自诉案件的,双方经法院解调达成和解协议后,自诉人是可以撤销起诉的。
谅解书可以判缓刑么?
缓刑是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给予一定缓刑考验期,期间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情形的,期满后原判决不再执行的一种刑事处罚制度。其中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同时符合上述情形时应当宣告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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