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是否会使未婚女性获得向男方索赔的权利
未婚怀孕不一定可以起诉男方赔偿。如果女方仅凭未婚先孕,而不是以男方对自己还造成其它的损害,或者男方对女方还有其他违法侵权行为来要求男方赔偿自己的,法院不会予以支持,但是当孩子出生,女方作为孩子母亲可以要求男方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二、未婚先孕分手后小孩应该判给谁
未婚先孕分手后小孩应该判给最有利孩子成长的一方,具体如下:
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三、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
孩子抚养权协议书不是一定需要公证。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协议书内容不违法、协议由当事人自愿签订、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后,协议书即具有法律效力。而进行公证的,只是对保证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证明,但是否经过公证,对协议书本身的法律效力不会产生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n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n(二)意思表示真实;\n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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