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就法院的管辖进行约定,但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有关规定。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以实际联系原则为兜底条款,同时可以在被告、原告的住所地、合同签订、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当然,若当事人约定的某一管辖法院违反了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约定的,则约定无效。原则上应按原告就被告进行管辖。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我们依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作为买方,是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损失相关的费用的;作为卖方,可以要求对方履行支付义务,也可以主张相应的损害赔偿。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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