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财产执行异议获得胜诉之后,如果需要进行所有权转移手续的处理,相关的当事人可向审判机关提交申请以举行执行程序,请求执行法官开具相应的协助申请通知函。随后,申请者需尊循法律程序,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以及协助申请通知函、房屋核档证明等相关资料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及消灭必须经过依法登记方能产生法律效力,否则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法律另有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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