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的礼金离婚后一般情况,不予返还。礼金钱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不进行分割。彩礼是我国历史遗留的结婚习俗,从法律角度分析,彩礼应属附条件的赠与,即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只有在所附条件成就时生效。如果所附条件未成就,赠与不发生效力,赠与物应当返还。即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登记结婚,他们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赠与所附的条件没有成就,那么,聘金就应当返还。
离婚了彩礼钱还退吗
司法解释有明确的规定。首先,夫妻离婚彩礼钱是可以退还的,但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情形:
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第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第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第二、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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