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的意思是,在一年之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且符合缓刑执行规定的一年之后不用继续服刑,如果自判决生效日起一年之内累犯或者出现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违反缓刑服刑规定的要履行完一年的有期徒刑。
一、缓刑属不属于刑事处罚?
1、缓刑,是定罪后,刑罚暂缓执行。一般法院会判决一个缓刑考验期。只要考验期经过,犯罪人没有违法缓刑的相关的规定,那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说直白点,就是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
2、相关的法系是刑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什么是缓刑?
1、缓刑,是定罪后,刑罚暂缓执行。一般法院会判决一个缓刑考验期。只要考验期经过,犯罪人没有违法缓刑的相关的规定,那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说直白点,就是对于缓刑是否属于刑事责任这个问题其答案是否定的。
2、相关的法系是《刑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七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3、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4、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5、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三、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定义是什么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有期徒刑一年并缓刑两年,是指宣告缓刑,两年期满后,原判一年不用再执行。前提是两年内不能再违法犯罪,否则撤销缓刑,执行一年的有期徒刑。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罪犯刑罚,但是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就对其不再执行刑罚了。不执行刑罚并不代表罪犯没有犯罪,而且其毕竟对社会有不利的因素存在,所以法院就依法会对罪犯规定一个考验期,在此期间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如果在考验期内罪犯真的对社会没有危害性了,且遵守法律法规。经过这个考验期后就不再执行以前的刑罚了。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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