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误诊该如何追究法律责任
医院误诊导致患者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构成医疗事故的,医院还会受到处罚,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医院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院误诊该如何赔偿
医院误诊的,该医院需要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三、如何合法地对医院误诊行为进行申诉
1.及时保留证据。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会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防止病程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会主动提出尸体解剖,如果没有,病人家属应提醒。
3.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4.医院会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
5.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建议患者或家属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6.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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