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胎儿尚未出生遗产继承份额怎么办
胎儿尚未出生遗产继承份额能继承遗产。在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条件
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遗产继承的原则
遗产继承的原则有:
1.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2.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3.继承权平等原则。
4.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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