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4日、26日和12月4日,中国先后对三种进口产品宣布了反倾销初裁决定,并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邻苯二酚、原产于韩国、日本和美国的铜版纸等进口产品实施初裁决定,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的铜版纸对从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进口的丙烯酸酯和其他商品以保证金的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其中,对进口铜版纸的反倾销调查是中国加入WTO后中国企业的第一次反倾销投诉。与此同时,中国也于11月19日宣布对部分进口钢铁产品实施最终保障措施
一些专家表示,这表明中国开始努力运用WTO规则和更多法律手段解决国际贸易争端,这是一个积极的开端
记者从权威部门获悉,自1997年以来,中国企业利用反倾销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迄今已立案21起。中国加入WTO后,游戏规则是否有新的变化?企业应如何利用这一国际惯例来保护自己?许多中国企业都在关注反倾销投诉中哪些法律问题值得关注,核心程序是什么,提供什么样的证据等等。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环中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兼合伙人律师王学华,他在中国21起反倾销案件中担任了15起代理(该事务所在最近成功的初审中担任了代理),请他从专业律师的角度来解读上述问题记者:从律师的角度来看,你认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前后的反倾销案件有什么区别王学华:中国一直在努力将其法律与世贸组织的精神联系起来。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清理和修改了中国的法律法规,使中国的对外贸易法,,外国投资和知识产权可以遵守WTO规则
自1997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2001年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年底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使我国反倾销更具可操作性
1997年的新闻纸反倾销案是我国第一起反倾销案。当时,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提起的,而新确定的铜版纸反倾销案是在2002年2月6日提起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实施的,因此,从法律依据上看,两者是不同的
当然,两者之间没有本质区别,但新规则弥补了旧规则的不足,更符合WTO反倾销的精神。企业、律师和国家政府机构在处理案件方面也趋于成熟和完善。此外,反倾销调查也更加严格,更加符合WTO规则,加强了透明度和公开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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