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日前发布公告,他们已经对我国《计算机登记办法》进行了修订,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使办理登记更加便捷。今后,到软件登记中心办理计算机软件将比原来快上一半时间。
我国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是199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登记数量逐年增多。据统计,到今年5月,中国计算机软件登记中心共登记计算机软件作品6770多件。但实践中也发现,原来的登记办法存在手续繁琐,周期较长等不尽如人意之处。
为此,国家版权局发布第七号《公告》,决定对《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进行修改。修订后的《办法》,将原来规定的申请者应向软件登记中心提交的各类证明文件由两份改为一份;申请者也可以向软件登记中心提交载有全部目标程序的产品样本一份。同时,软件登记中心受理申请的时间将由120天缩短为60天,软件登记者对异议请求书影印件提出书面答复的时间也由最长120天缩短为60天。公告还规定,申请者可通过中国软件登记中心在部分省市设立的软件登记代办处办理出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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