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犯罪分子最多判十年有期徒刑。法律规定,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最多判多少年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