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需要多长时间才能结劳动官司
一般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结案,法院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立案以后的三个月内可以结案,但案情复杂的,审理期限可能向后延长。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二、调解劳动争议遵循的主要原则是
调解劳动争议遵循的主要原则是:
1.事实清楚原则。根据事实的原则事实分为客观事实和证据事实,证据事实是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
2.自愿原则。所谓自愿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是否进行调解,能否达成协议,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
3.合法原则。即处理劳动争议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查清案情的基础上,遵循法定程序,依照劳动法律、法规处理劳动争议;
4.及时原则。劳动委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三、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下:
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2.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3.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八条 【仲裁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n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n(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n(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n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n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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