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标准: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情节严重的,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一、假冒公安局机关的人员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招摇撞骗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所谓招摇撞骗,即到处行骗,因而构成犯罪的行为,一般都具有连续性、多次性的特点。如果行为人只有一次这种行为的,原则上不宜以犯罪论处,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
二、冒充军警抢劫和招摇撞骗有何区别
冒充军警抢劫和招摇撞骗的区别为:犯罪目的不同;侵权对象不同;构成犯罪的数额限制不同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主要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
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享有一定的职权,而这种职权是国家和人民赋予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规定在现行刑法典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
(2)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招摇撞骗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例如,为了骗取某种政治待遇或者荣誉待遇,甚至为了骗取“爱情”,玩弄异性等。但本罪的主观恶性一般限制在“骗”的范围内。
诈骗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
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
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
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的案件应当按照从一重罪处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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