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进出口货物与一般贸易的区别
时间:2024-07-30 04:31:48 6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一般进出口货物与一般贸易的区别

在探讨一般进出口货物与一般贸易货物的区别时,首先需要明确两者的定义及其划分角度。

1.一般进出口货物,是指在货物进出境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的进出口货物。

2.一般贸易货物则是按照国际贸易方式划分的进出口货物,它是国际贸易方式中的一种。

这里的区别在于划分标准的不同:一般进出口货物侧重于海关监管制度的体现,而一般贸易货物则更多地关注货物在国际间流通的贸易形式。

二、一般进出口货物的特征

一般进出口货物具有三个显著特征。

1.在进出境时需要缴纳进出口税费,这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需要交税的货物,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必须按规定缴纳相应税费。

2.进出口时需提交相关的许可证,特别是对于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商品,必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以符合进出口管理规定。

3.海关放行即办理结关手续,一旦货物经过海关检查并放行,便完成了结关手续,之后不再受到海关的监管。

三、一般进出口货物的范围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不批准保税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2.转为实际进口的保税货物;

3.转为实际进口或者出口的暂准进出境货物;

4.易货贸易和补偿贸易的进出口货物;

5.不准予保税的寄售代销贸易货物;

6.承包工程项目实际进出口货物;

7.外国驻华商业机构进出口陈列用样品;

8.外国旅游者小批量订货出口的商品;

9.以及随展览品进出境的小卖品等。

这些货物均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的范畴,需按照相关法规办理进出口手续并缴纳相应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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