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负责腾房:如果购买的是通过法院拍卖等渠道的法拍房等房产。实践中确实出现了一些法院不负责腾房而导致无法顺利交房的情况。最终可通过法律手段处理交房问题。就是通过向法院另案起诉、申请执行的方式解决。但终究各方面成本太大。最根本的办法还是,还是通过事先调查,尽量避开这种房源。
儿女“强行”同住多年老人起诉要求腾房
50岁时被老妈逐出家门
打了两年三场官司,李禾最后还是被母亲扫地出门了。李禾的父母都是老国企的工人,李禾中学毕业后也进了同一单位。父亲去世后,李禾一家三口和母亲住在一起。
70多岁的陈老太认为儿子一直在啃老。从他参加工作到现在,我和老伴没有花过他一分钱,他父亲生病去医院,坐他的车我们都支付车费。
和儿子一家同住近10年后,陈老太便以患病为由提出要搬到养老院去。但她的退休工资不足以支付养老院每月4000多元的费用。而老人的女儿身患重病,也急需用钱。老太太见儿子不管,便提出要卖房筹钱。
但陈老太的要求被儿子回绝。我在这里已经住了30多年,当年分房时也有我的一份,我要搬走了,户口怎么办?孩子上学怎么办?50岁的李禾为此和母亲闹僵。
陈老太便把儿子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房屋进行继承。法院认定该房屋是陈老太和去世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陈老太享有2/3的份额,儿子和女儿各享有1/6的份额,遂判决该房归陈老太所有,分别给付儿子、女儿各50万元。
判决下来后,陈老太把房本上的所有权人改为自己的名字,然后要求儿子搬出房子。
李禾仍然拒绝腾房,提出自己没房是陈老太造成的。当年因为是我和父母都在同一单位工作,父母才分到了这套三居室。后来我工龄到了,申请分房时,单位要求把三居室交回,给调成一套两居室、一套平房,但母亲不同意。
陈老太第二次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儿子腾出房子。法院一审判决支持陈老太的诉讼请求,要求李禾腾房,可另行租房或申请政府保障性住房。
李禾不服提起上诉,称他享有居住权,而腾房会影响小孩正常上学及他在社区上保险。陈老太则说,她已准备好了给儿子50万元的存折,李禾可去郊区购房或者租房。
二审法院驳回了李禾的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解释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依据生效判决,诉争房屋已经登记在陈老太的名下,由陈老太单独所有。另外,陈老太也具备了向李禾支付50万元房屋折价款的条件,李禾在领取上述款项后可以自行解决住处。
法律提示
老年人要理直气壮拒绝恶意啃老
随着房价的上涨,很多年轻人由于收入不高难以承受,从参加工作直至结婚生子,都和父母同住一个屋檐下。此外,据统计,目前年轻人购房约有2/3得到了父母的资助,很多人认为适度啃老无可厚非。
北京东方恒信律师事务所的樊涛律师介绍,按照法律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子女,已经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父母对其没有抚养的义务。但是,如果年满18周岁的子女仍在读书,没有工作或经济来源,或因残疾等原因失去独立生活的能力,父母对其可以扶养。当子女的年龄超过18周岁,也不存在任何丧失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父母对子女已经不存在法律上的抚养义务,完全有法律依据拒绝承担子女的各项生活开支,包括为子女提供住所。
从法律层面上看,子女成年后被父母赶出家门是有法可依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如果强行住父母的房子,已经涉嫌侵权。如果子女的索取超过老人的承受能力,子女有暴力虐待行为的,父母也应该及时求助法律,理直气壮地拒绝恶意啃老。
此外,父母和子女之间应以亲情为重,但如果涉及到买房出资问题,还是应明确出资的性质,或打借条或去做财产公证,避免今后因房产所有权问题发生说不清的纷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并于价款或者需要补交的差价全额交付后十日内,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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