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外执行之前的羁押算刑期吗
算刑期。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暂予监外执行之前的羁押也自然应当折抵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并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才可以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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