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公司股票账户,即可实现交易所债券的自助买卖。一般而言,可交易的品种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等。
一般归类时,公司债券和企业发行的债券合在一起,可直接成为公司(企业)债券。企业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通常泛指企业发行的债券,中国一部分发债的企业不是股份公司,一般把这类债券叫企业债。
一、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司债券转让问题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债券可以转让。其中,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债券交易的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约定。
公司债券的转让,因记名公司债券与无记名公司债券而有所不同。
1、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要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
2、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无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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