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确定护理期限,没有规定。公民拥有许多基本的权利,包括人身与人格权。人身损害是一种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受害者接受治疗后到恢复生活自理的这段时间,就是护理期限。一般护理结束时间是持有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以受害人能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如果导致受害人残疾而不能恢复生活自理的,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如年龄、身体状况等再确定护理期限,但最高期限是20年。
人身损害赔偿护理期一般多久
护理期限的一般原则是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是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实际需要的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判决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三十二条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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