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妥房产证后,契税发票通常不会被返还。契税发票是房屋原值核定的重要凭证,由地方税务机关开具,主要征收对象是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财产所有人,如不动产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等情况。契税发票只是作为一个完税凭据,不会返还给纳税人。
办妥房产证后,契税发票通常不会被返还。契税发票的主要征收对象是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财产所有人,通常在不动产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等情况下,税务部门会向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因此,契税发票只是作为一个完税凭据,由地方税务机关开具,是房屋原值核定的重要凭证。
契 税 发 票 在 房 产 证 办 理 后 能 退 吗 ?
购房契税发票丢失时,可以到税务部门办理契税缴纳证明。如果办证材料丢失,需要先到开发公司将丢失的材料复印原件并加盖公章确认与原件一致,购房契税发票需到地税局复印原件并加盖公章确认。
对于首套房契税的退税问题,需要满足首套房契税优惠政策规定,但是按未优惠的税率计算缴纳了契税,并且已经取得由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纳的契税,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办妥房产证后,契税发票通常不会被返还。契税发票是房屋原值核定的重要凭证,购房契税发票丢失时,可以到税务部门办理契税缴纳证明。如果办证材料丢失,需要先到开发公司将丢失的材料复印原件并加盖公章确认与原件一致,购房契税发票需到地税局复印原件并加盖公章确认。对于首套房契税的退税问题,需要满足首套房契税优惠政策规定,并且按未优惠的税率计算缴纳了契税,并且已经取得由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纳的契税,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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