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问题的法律纷争
时间:2023-07-02 09:31:22 48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抚养义务是一项法律义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父母一方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承担应尽的义务。监护权诉讼的原告一般是子女本人。父母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婚生子女,一方抚养的非婚生子女,单亲抚养的继子女,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均可作为原告提起抚养诉讼,向负有抚养义务的一方追偿逾期抚养费。

代孕生子抚养权归谁及抚养费问题

厦门一企业主张某的孩子因车祸不幸死亡,求子心切的张某经中介找到了晓-玲(化名)为其代孕生子。张某每月支付晓-琳生活费1.5万元,先后累计达20余万元。

2012年3月,晓-玲生下了非婚生女。但事后,晓-玲拒绝将孩子交给张某夫妇抚养。在多次沟通无效后,张某不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晓-玲于是将张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费”。

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原、被告对非婚生女都有抚养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哺乳期的子女应以跟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宜,被告应当支付非婚生女的部分生活费、教育费直至孩子独立生活为止。最终,法官判定将非婚生子女判决给晓-玲抚养,张某每月需支付孩子抚养费3000元,抚养费累计达64万元。

审理此案的法官提醒,“代孕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虽然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对代孕合同作出明确规定,但根据卫生部于2001年颁布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我国禁止实行代孕技术,只允许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通过妻子的子宫怀孕。从生育权和亲权的角度来看,目前受法律保护的生育权主体仅限于缔结了婚姻关系的夫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全文86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抚养费 最新知识
针对抚养费问题的法律纷争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抚养费问题的法律纷争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