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的书写:
1.标题。
(1)写明遗嘱。
(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2.正文。
(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
(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
(4)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
(5)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3.尾部。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
一、最简单遗嘱如何写有效
有效的遗嘱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2、立遗嘱的理由;
3、立遗嘱人所立遗嘱中分配的财产的名称、数额和所在地;
4、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
5、遗嘱的份数;
6、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7、立遗嘱人、见证人和代理人的签名和盖章;
8、标明立遗嘱的具体日期。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二、遗书的内容有哪些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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