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解决社保争议可以通过当事人之间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可知,社保争议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关于社保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第二条下列争议,应作为劳动争议处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发生的争议;
(二)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其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待遇和赔偿金的;
(三)劳动者以用人单位降低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标准导致其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损失的。
第三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不作劳动争议处理。
规则解读:
关于社保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基于不同的地域性特点,各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往往都有着自己不同的口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界定了社会保险争议的受理范围,明确规定以下三类争议均应按劳动争议处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发生的争议;(二)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其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待遇和赔偿金的争议;(三)劳动者以用人单位降低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标准导致其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损失的争议。
《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文7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