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合同分包出去,实际建造人起诉承包人的,发包人不得列为当事人;承包人提出将发包人列为第三人并主张权利,但发包人对承包人负有义务的,发包人可以列为第三人,双方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发包人认可的分包合同,是合同的转让,发包人直接列为被告。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强的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危险和火灾;有条件的,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可能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造成破坏的,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有关的地下管线信息,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危害,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和治理。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和批准手续:(一)超出批准的规划范围需要临时占用的;(二)可能破坏道路的,管道、电力、邮电等公共设施;
(三)需要临时停止供水、供电或者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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