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可以一次性提取吗?
住房公积金是带有强制性的职工住房保障性储备金,单位和职工按照等额比按月例缴纳,存入职工个人账户。主要用于解决住房问题,是缴存职工们的一种福利性待遇。当缴存一定年限之后,公积金的余额是可以根据职工的需要提取出来的。
退休人员在退休后,可以一次性提取,出国定居和死亡的人员可以一次性提取,其他情况只能分阶段提取。对于在职职工,一般只有买房或是租房居住的,才可以分阶段提取。也就是说每月因为购房贷款的,可以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来作为还贷资金,每月租房的人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费用。
办理住房公积金主要是需要准备齐全的手续资料,需要的材料主要有: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购房合同、银行卡(必须是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银行卡)等资料,需要注意的是要尽量本人亲自办理,否则还办理委托书。手续齐全,一般会在5个工作到账,另外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人员非常多,需要提前到中心大厅抽号排队等待,一般情况,一个工作日内能办理完毕。
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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