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这一犯罪活动中具体所涉及到的金额及其最终导致的量刑结果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
通常情况下,销售金额的大小直接反映出犯罪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的高低,进而影响到量刑的轻重程度。
因此,销售金额无疑是衡量犯罪情节轻重与否的一项关键性指标。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如果销售金额达到相当高的水平,那么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属于情节严重或者特别严重的情况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全文35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