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和解索要赔偿程序:
1、准备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等条例规定的材料申请。
2、争议处理机关审查材料的管辖范围、申请人资格、时效、是否已进入调解或诉讼程序等内容,十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不论是否受理,争议处理机关都要已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不受理的还要说明理由。
4、机关自作出受理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将材料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医学会作出鉴定,市卫生局审核后作出结论。
6、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医患双方共同申请并签署调解委托书,自愿调解。
医疗事故赔偿争议怎么和解
1、申请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正式申请书
(2)相关证明材料
(3)条例规定的其他材料
2、审查
按条例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10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审查内容为:管辖范围,申请人资格,时限,是否进入素所那个程序或调解结案等。
3、通知
将受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移交
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移交市医学会组织首次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鉴定
由市医学会按条例规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市卫生局对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鉴定程序进行审核。
6、鉴定结论
7、调解
经鉴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签署调解委托书,按自愿原则和条例规定,就赔偿进行调解。
8、结案
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本案进入法律程序。
医疗事故和解效力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医疗纠纷是司法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民事主体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因此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医疗事故的赔偿等责任的争议通过自行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医患双方协商的成果——协议书,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因此,协议一经达成,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但是,由于其是一种私下协议,因此,对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不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协议达成后,仍然可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提起诉讼,不能因此产生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当事人诉权的法律效力。
但是和解协议书毕竟属于双方的和约,因此,对于已经达成协议的案件的审理,原则上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合同纠纷来审理。不再按医疗赔偿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但调解协议无效或者需要撤销的除外。
医疗事故调解协议只要是出于双方自愿并且是真实意愿的表达且内容上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话,那么啊该协议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双方在签订完协议之后需要依照协议的内容执行。
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