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池残疾人证办理条件
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二、河池残疾人证办理材料
1.授权委托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4.智力、精神类残疾人及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以下两项中任意一项(一)能体现出双方直系血缘关系的户口本;(二)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出具的说明其双方关系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近期免冠2寸白底彩照;
6.申请人户口本;
7.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三、河池残疾人证办理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17个工作日。
四、河池残疾人证办理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残疾评定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
第六条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指导省、市、县级残联、卫生计生委做好残疾评定、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等工作。各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由卫生计生委、残联等共同下文,指定本地区具备残疾评定资质的医院或专业机构,报中国残联备案。
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县级残联按照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残联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评定结论,核发残疾人证,并负责办证原始档案管理。省级残联、地市级残联做好残疾人证核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级残联和卫生计生委成立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负责受理残疾评定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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