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简单的说就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通常只要在假释考验期内没有过激行为,假释考验期满就视为刑法已经执行完毕,恢复犯罪人的自由之身,但实践中也有假释考验期未通过的情况发生,主要是三种,包括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漏罪,又犯新罪,或不遵守有关机关在假释考验期内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如果假释期间又犯新罪。撤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如果假释期间发现漏罪,撤销假释按照先并后减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如果实施违反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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