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报税步骤:1、使用账号与密码登录电子申报系统,进入电子申报系统。2、点击左上的“申报缴纳”,进入申报画面。3、申报画面中右边有个“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点击“申报”进入个人所得税申报界面。4、添加明细,添加明细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将表格的数据直接导入,如果人数比较多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这种。另一种是一个个添加,人数较少且变动大的时候可以用这种。5、所有资料填好,然后点击“检验及计税”按钮,检查一下金额是否正确,没问题的话,点击“申报预览”按钮。6、点击“缴税”按钮,进行缴税,个人所得税申报完成。7、补充:步骤四的人员资料可以在"个人信息登记“中统一登记,以后直接挑选资料就可以。
裁员补偿金如何申报个税
公司进行裁员时,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的,申报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五、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二)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三)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计算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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