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池执业药师注册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3、政务服务窗口审查、审批
4、办公室制作决定文书
5、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根据申请人预留地址邮政寄送决定文件或证照
二、河池执业药师注册的办理材料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核验原件)
3、身份证(核验原件)
4、《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6、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即:《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核验原件)
三、河池执业药师注册办理的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
附件第355项:执业药师注册,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2、《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资格注册管理机构,人事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对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有监督、检查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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