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1.企业已取得市场支配(或优势)地位。
这是企业实施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前提条件,也是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主体要件。
2.具有支配地位的企业必须实施了支配地位滥用的行为。
这是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客观方面。如果以合法竞争的方式或以国家或政府授权的方式取得市场支配地位,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生产、销售其产品或提供其服务的行为,不仅不为法律所禁止,而且还为法律所保护
3.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实施的市场行为破坏了自由的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竞争者与消费者的利益,则该市场行为即被认定为支配地位滥用行为。
这是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客体要件。由此可知,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客体(对象)为自由的竞争秩序、其他竞争者以及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4.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利用其支配地位的优势,在与交易相对人为市场交易行为时,出于限制、阻止、遏制竞争之目的,故意采取低价倾销、搭售以及附加不合理条件、诋毁竞争对手等手段以造成将竞争者排挤出该相关市场的结果,从而实现其攫取高额利润的愿望。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具体行为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具体行为:
1.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2.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3.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4.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5.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6.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三、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危害
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危害:
1.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破坏完全的自由竞争秩序,
2.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存在,不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3.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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