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或者缓缴如何办理
办理程序:
1、缴存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2、公积金中心资料审核;
3、经审核,符合条件者报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批准条件:资料齐备,真实合法有效。
提交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的降低本单位住房公
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相关资料原件(一份)。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受理地点:阿克苏城区内单位在阿克苏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各县单位在各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如何办理
办理程序:
1、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阿克苏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清册及《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公积金中心资料审核;
3、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到受托银行公积金专柜予以办理。
批准条件:
1、提交资料齐备,合法真实有效;
2、单位应当于每月的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
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提交资料:
1、汇缴的提交《阿克苏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2、如有补缴的提交《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如有人员变更的提交《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承诺时限:即办
受理地点:阿克苏城区内单位在阿克苏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各县单位在各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如何办理
办理程序:
1、单位提交《住房公积金存款单位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存款汇缴清册;
2、公积金中心资料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调整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
3、单位到受托的承办银行专柜办理。
批准条件:资料齐备,真实合法有效。
提交资料:
1、《住房公积金存款单位登记表原件(三份);
2、《住房公积金存款汇缴清册原件(三份);
3、每年6月份单位工资花名册原件、复印件(一份)。
承诺时限:即办
受理地点:阿克苏城区内单位在阿克苏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各县单位在各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住房公积金单位人员变更如何办理
办理程序:
1、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公积金中心资料审核;
3、经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审核并到承办银行公积金专柜办理变更手续。
批准条件:资料齐备,真实合法有效。
提交资料:
1、《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三份);
2、单位增加人员或减少人员的工资介绍信或其他证明文件原
件、复印件(一份)。
承诺时限:即办
受理地点:阿克苏城区内单位在阿克苏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各县单位在各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如何办理
办理程序:
1、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存款单位登记表和《阿克苏地区住房公
积金存款汇缴清册;
2、公积金中心资料审核;
3、经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办理开户、变更或注销登记;
4、单位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批准条件:
1、凡是新设立的单位或单位录用职工的均须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
2、资料齐备,真实合法有效。
提交资料:
一、单位开户需提交下列资料:
1、《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存款单位登记表(一式三份);
2、《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存款汇缴清册(一式三份);
3、单位的书面开户申请报告原件、复印件(一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5、需开户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单位变更或者注销需提交下列资料:
1、单位合并、分立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2、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承诺时限:即办
受理地点:阿克苏城区内单位在阿克苏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各县单位在各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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