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刚结婚3个月,是通过媒人介绍的,比较仓促半年左右就举行了婚礼。但是结婚以后发现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但是我姐夫很爱她,对她也挺好,死都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如果起诉的话,结婚前给了1.7万元的彩礼但是都买了结婚用品,如果我姐夫要求返还彩礼应该退还吗?
瀚洋律师事务所单薇律师解答:
彩礼是否应当返还,要根据案件的情况考虑。
彩礼,在一些地区又称聘礼,是指男女双方恋爱关系基本确定以后,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表示其欲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
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具有明显的习俗性。
关于彩礼是否返还的法律规定,目前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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