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
申请高中以下(不含高中)教师资格可以选择在户籍所在区(县)或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受理点申请认定。
申请高中以上(含高中、中等)教师资格仅在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受理点申请认定。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党校学历证书、港澳台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及所有非全日制学历证书的申请人员仅在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受理点申请认定。
注12:上海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
上海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一览表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咨询电话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普陀区少年城(枣阳路108号)1405室62523036
黄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泗泾路5号205室63292092
普陀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枣阳路108号1709室32201123
闸北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共和新路710弄32号204室66291005
宝山区教育局宝杨路158号66592610
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启良路82号59524988
浦东新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浦电路86号702室50156852
松江区教育人才中心方塔北路195号57837092
金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石化金一东路2号1406室5793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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