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女双方在法院调解协议离婚,女方净身出户,并一次性付清孩子抚养费,现在男方又起诉要女方支付抚养费,该如何处理
在夫妻双方离婚后,若已一次性全额支付了抚养费用,仍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对方重新承担支付抚养义务。
实际上,只要原告与该诉讼事项具备直接的利害关系、被告的身份信息明确无误、诉讼请求具体而合理、能够提供要求对方再次支付抚养费用的充分事实依据以及理由,而且此案也属于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内,那么法院必定会依法予以立案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父母离婚后儿女如何选择抚养权
在离婚案件之中,当事人双方通常可以进行商议,从而决定子女将由其中一方承担监护责任,或者共同达成共识,实施轮流抚养的方式。
在此过程中,协议处理子女抚养权事宜相较于司法判决而言,无疑可能能够为子女带来更少的心理创伤。
若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此问题,那么法院将会经过全面而深入的审查,以确定哪一方的监护条件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发展,并因此作出有利于该方的抚养权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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