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生产销售假药情节严重的怎么惩罚?
时间:2024-01-15 05:31:53 23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从事生产销售假药情节严重的怎么惩罚?

从事生产销售假药情节严重的将会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来进行一定的处罚,生产销售假药罪情节特别严重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

(2)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的;

(3)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药、劣药的;

(4)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

(5)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

(6)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二、生产、销售假药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同时生产销售假药这样的一种行为的话,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将会按照我们国家刑事法律当中的规定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罚,这在我们国家《刑法》第141条当中是有非常确切的规定的,当然了,对于人体健康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不同的话,具体的处罚的力度也是不一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n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全文9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从事生产销售假药情节严重的怎么惩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从事生产销售假药情节严重的怎么惩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