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在离婚后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负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后抚养费如何支付
抚养子女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金额。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全文63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