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的罚金不交会怎么样
时间:2023-03-04 18:41:42 45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我们常说祸不单行,有时候很多犯罪分子犯下罪行被法院判处监禁后仍有附加刑法,比如罚金。然而很多家庭没办法支付这些巨额的罚金。那么法院要求的罚金能否不交呢?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所谓罚金,指的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也就是说,罚金和刑期,都是对罪犯的刑事处罚,因此必须依法缴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九条,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一、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什么意思

1、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意思是可以单独适用罚金的处罚,也可以在判处支付罚金的同时判处有期徒刑等的主刑处罚。

单处罚金简就是可以只交罚金,并处罚金就是既要交罚金还要有别的处罚,比如有期徒刑、拘役等等。罚金是对被告人处以一定金额的财产处罚,单处是单独使用,并处是罚金和其他处罚一并使用。

2、法院判处的罚金可以不交,但不支付罚金的理由只能是缴纳确实有困难,且需要提出书面的罚金免除请求。

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

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全文9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罚金 最新知识
针对法院判的罚金不交会怎么样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法院判的罚金不交会怎么样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