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户口在我市的居民,可就近选择前往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或雨花台、栖霞、建邺、秦淮、鼓楼、玄武、雨花、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等区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申请。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其父母双方或监护人陪同前往递交申请。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交验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提交复印件。户口簿复印地址页和本人资料页,《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身份证复印正反面。本人近期(6个月内)二寸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照片壹张(照片要求详见《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照片标准》)
未满十六周岁的小孩如何申请护照未满十六周岁的小孩申请护照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近期照片及申请表,户口簿和身份证(没办理的可以免交)及复印件,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领取出境申请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填写申请表。
此表一式四份,必须全部填写,且每项内容必须一致,要和户口本上的信息一致;
身份证号码要填写正式身份证内的号码,不能填临时身份证号码。否则不填写或填写“无”。
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请编号(四张表编号是一致的),必须牢记这个编号,以便日后查询;
·提交申请。
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资料,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并准备好符合要求的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缴费。
申请人在递交完申请后须立即持《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到收费处交费(申请人须在受理当日交费。未按时限交费,领取证件日期将另行通知。若申请后一个月内未交费,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材料不再退还本人)。
·办理时限。
当地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各地不一,一般在10~15个工作日。
·领取护照。
领取护照可本人领取、也可他人代领,也可以快递上门。具体的内容各地有相关规定。
本人领取: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上注明的取证日期或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取证当日,申请人本人凭《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及缴费收据,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他人代领:代领人携带《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本人身份证、护照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出入境管理处领取护照。
快递上门:若想选择快递上门,须在办理护照当天凭《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到出入境管理处内的邮政速递柜台办理手续并缴纳快递费。快递范围以当地出入境管理处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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