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云浮罗定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
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经受理的事项交由相应的主办科(股)室或主管部门承办,承办人员按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承办意见并提交上一级审核办件,审核负责人或代理人根据承办意见提出审核意见,并提交上一级审批。终审负责人或代理人根据审核意见签批是否准予许可(准入)意见,并向申请人发出审批结果信息。初审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承办审批。
4.办结。工作人员根据审核和批准结果对事项进行办结。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云浮罗定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2《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审批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罗定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
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经受理的事项交由相应的主办科(股)室或主管部门承办,承办人员按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承办意见并提交上一级审核办件,审核负责人或代理人根据承办意见提出审核意见,并提交上一级批准。终审负责人或代理人根据审核意见签批是否准予许可(准入)意见,并向申请人发出审批结果信息。初审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承办审批。
4.办结。工作人员根据审核和批准结果对事项进行办结。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审批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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