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入室盗窃标准是怎么的规定的
财物价值达到一千元就可以立案。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盗窃案的侦破流程是哪些步骤
1、首先受理登记,详细了解案情,了解受害人情况、案发时间、地点。
2、然后进行现场勘查、现场访问,调查。
3、把调查情况记录数据带到公安局进行分析,确定案件的性质,如果盗窃超过1000元以上就立案侦查。
4、立案后就对开始查找犯罪嫌疑人,找到后采取刑事拘留。
5、最后公安局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判刑。
三、入室盗窃怎么判
盗窃罪要看财产的价值,如果在500-2000元以上,就构成盗窃罪,可以判3年以下有其徒刑、管制、拘役。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盗窃罪的客观方面判断有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需要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1)窃取行为虽然通常具有秘密性,其原意也是秘密窃取,但盗窃不能限定在秘密窃取上,否则会造成处罚的不公正。注意:
第一、行为人的“自认为”是属于主观内容,不属于客观要件;
第二、完全有可能有行为人非常大胆地到案发地“光明正大”地拿东西,但是没有任何人出来阻止的情况,按照通说很难定罪;
第三、仅凭行为人“自认为”秘密或公开决定犯罪性质,也难以定罪。
第四、在现实生活中“公然”盗窃的事件非常多。所以,窃取不需要“秘密”进行。
(2)窃取行为是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建立新的支配关系的过程,如果只是单纯地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则不是盗窃。窃取的手段与方法没有限制,即使用了欺骗方法,但是没有到达让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的程度,也是盗窃。
(3)窃取是一种通过平和方式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第三人占有的过程,如果手段中含有暴力成分,就不能定盗窃。
(4)要成立盗窃,需要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需要根据各地的经济不同而定。多次盗窃根据司法解释:“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但是这太绝对化,需要综合多方面得因素认定“多次盗窃”。
五、入室盗窃和入户盗窃有区别吗
有区别。
主要区别在于盗窃的地点。户,是指家庭及其成员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生活场所,具有居住、生活功能的场所;室,是指一般的房屋,如办公室,厂房;一般盗窃没有特殊的情形。一般盗窃要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但是入户的话,不管第几次,也不管偷到多少,一旦进入他人家里,就已经构成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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