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期限与延期期限
一般情况下,申报期限是自出口之日起90内,遇到节假日顺延,如果到期之日超过了当月的退税申报日期(一般是每月的15日),那么可以到次月申报,具体的描述,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有区别。
延期申报,应在90日到期之前到税务机关申请,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差不多是90天),也就是说,加上延期申报的期限,申报期限最长也就是180天左右(延期是按月算的,所以大月和小月有区别)。
比如2021年3月26日为出口日期,90天到期是2021年6月24日(在7月申报),延期到2021年9月22日(在10月申报),在90日之内办理延期申报,不能到次月的。
二、出口退税可延期申报的情况
1.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2.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
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4.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5.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6.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退(免)税期限截止之日海关为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
7.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产品征税证明。
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全文9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