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立案标准为: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既遂该如何判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既遂法院判决有两种情形:
1、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此罪,如果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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