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终止
1、出租人不具有出租房屋的实体权利,将导致合同无效。
2、将违法建盖的房屋用于出租的,将导致租赁合同无效。
3、租赁合同的期限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签订了租赁合同从什么时候起生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没有特别约定情况下,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不用等到约定的租赁日期。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2、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
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4、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三、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可以约定吗
1、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可以约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若是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就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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