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时间:
每个工作日7:00至9:00;16:30至18:30
错峰限行范围: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除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外,其他围合道路均不含。
在浙A车辆“错峰限行”区域外,还包括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以及东湖高架和秋石高架全线。
处罚措施:
原来,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进入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的,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定性,处100元罚款,记3分;如果是没有设置禁止通行的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按“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定性,处100元罚款。
2月20日起,在高架道路快速路违反错峰限行,将依据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规定,罚款100元,记3分,其他道路的处罚力度保持不变。目前,高架交警已在杭州各条高架快速路匝道口安装了禁令标志标牌。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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