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病假休多长时间开除?
一般在3~24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首先,用人单位必须给医疗期满的劳动者提供原岗位,如果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则需要给劳动者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者仍然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则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医疗期满之后,如果继续提交病假单,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超过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按超过停工医疗期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按照医疗期满解除劳动者的,首先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未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标准。
单位辞退请病假的员工,准确的来说和请病假的时间长短是没有关系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病假期最短的也有三个月,在单位工作20年以上的这部分老员工可以享受到的病假期限就有两年之久。单位并无权随意的辞退病假职工,但可以根据职工的病情考虑辞退,不过都要付出经济赔偿的代价。
二、员工请病假能请多久?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一般来说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需要进行休病假的话,首先用人单位会给员工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1的医疗期,如果超过医疗期员工尚不能返回原工作岗位进行工作,或者并不能担任用人单位所派遣的其他职位,用人单位可以对其进行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n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n(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n(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n(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n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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