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申请。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县城规划区内新就业无房职工;
(三)在县城规划区内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四)原住居公房中的危房户、县重点工程拆迁、资产处置等特殊情况户。
一、申请宅基地资格与流程是什么
1、由土地使用者本人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持户口簿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有批复无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2、异地无住房的,原宅基地必须退耕,由申请人写出保证;
3、分户建房的,应提供家庭成员签订的分户协议;
4、因建设需拆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的证明;
5、在县城规划区内,应办理城建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乡(镇)、集镇规划范围内应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
6、在公路、沟渠、河道、桥梁两侧建设用地,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到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取宅基地申请表,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审查同意,由所辖区域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到实地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二、公租房转租合同有效吗?怎么写?
公租房转租合同无效。公租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承租人进行转租的,公租房应予以退回。
三、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合肥的公共租赁住房吗
可以的,合肥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一定条件,就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具体条件是:家庭成员具有本地市区户籍,并在市区实际居住;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本市当年公布的保障条件;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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